ST熊猫业绩预告“变脸” 受损股民可索赔
2025年4月27日晚,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简称:ST熊猫(维权),证券代码:600599)发布《2024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》。
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(证号:13301200210145176)表示,根据业绩预告更正公告,ST熊猫涉嫌证券虚假陈述,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。(厉健律师专栏)
公告显示,ST熊猫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了《ST熊猫2024年度业绩预盈公告》,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如下:1、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,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,000万元至4,500万元,与上年同期相比,将实现盈利。2、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,100 万元至3,600 万元,与上年同期相比,将实现盈利。此次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:1、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,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-46,000 至-48,000 万元。2、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-47,000 至-49,000 万元。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,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,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,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佣金和印花税损失。
厉健律师表示,根据司法解释,暂定:在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熊猫股票,并在2025年4月27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,可索赔。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。(熊猫金控维权入口)
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、股票对账单(2024年12月1日至今)、联系方式等。
(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。厉健律师,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,2009年荣获“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”称号。2003年至今,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,成效显著。其中,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“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”,投资者诉祥源文化、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,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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